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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202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公告

日期: 2023-12-14 13:20:38 作者: 郭川川

关于202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关于湖南省2023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等文件精神,现将做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工核查对象

202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且存在以下情况的(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1.在线服务平台无法核查或核查不通过的;

2.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的;

3.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

4.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5.撤回承诺申请的;

6.存在其他异常情况需人工核查的。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2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资格审查地点: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吉首市人民北路北门街3号),联系电话:0743-8222653。

资格审查合格后,将专技科盖章的报名表交州人事考试院办公室(吉首市北门街2号老州财政局B栋2楼),联系电话:0743-8222104。

本次人工核查对象因故未能在上述时间内参加核查的,请关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工核查补办公告,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人工核查补办。仍不补办的,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资格考试等部门清理相关数据后,原则上不再予以资格审查及发证,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原则上每年上半年开考的考试,人工核查补办一般在当年12月下旬;下半年开考的考试,人工核查补办一般在次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

三、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查所须提供的相关材料详见湖南省人事考试网(http://rsks.hunanpea.com)

                                    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s://rsj.xxz.gov.cn/zwgk_170/fdzdgknr/tzgg/202312/t20231212_21067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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