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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与施工方一度手持铁棒对峙,罗湖消委会成功调解
晶报讯(记者王鹂鸣通讯员陈彦邹俊)花6000万元拍卖得来的商铺,还没入驻就被物业公司挖了个大洞,一怒之下,业主拒缴管理费,双方矛盾逐渐升级。在装修期间,一度出现物业公司与业主请来的施工单位双方200多人手持铁棒对峙的情况。20日,罗湖消委会出面并成功予以调解。
据业主陈先生说,去年12月,他以6000万元的价格依法拍得罗湖区东晓某住宅花园裙楼共三层、总面积为9876.5平方米的黄金地段商铺,并于2007年1月5日办妥房产证。根据拍卖协议,陈先生应于拍卖成功7天后入伙,但该花园物业公司管理处将陈先生的入伙日期拖延了一个多月,并于2007年1月1日强行破坏物业一层大堂,在大堂中开挖出一个约6平方米的大洞。“现在这物业增值,市价已达2亿元,他们就是不想让我进驻,想自己占着房子出租赚钱!”陈先生说,后来他多次与管理处协调未果,于是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
8月7日,拿到施工许可证的陈先生将该物业交给汕头市建筑工程总公司承包装修。陈先生说,8月8日下午动工时,管理处以陈先生未缴今年1月至8月的物业管理费为由,突然派来几十名保安手持铁棒,强行将电停掉并用铁棒砸坏配电设备,给施工方造成了损失,于是施工单位也采取了强硬措施,派出200多人手持铁棒与物业管理处几十名保安对峙。罗湖区消委会工作人员获悉后,与街道办、公安等有关部门,一起赶往现场,控制住了局面,但是当晚双方并未达成和解,“物业公司拖延我到现在,还破坏我拍得的物业,我凭什么交管理费给他!”陈先生愤怒地说。
随后,针对物业公司提出的矛盾核心——物业管理费问题,罗湖工商局派出物价检查所和经济监察科与消委会工作人员一起,出面处理此事。经过4轮调解,8月20日上午,双方最终达成了7项调解内容,包括物业公司在8月21日为陈先生办理入伙手续,恢复供水供电,2007年1月至8月的物管费按每平方米2.5元收取等等。据了解,目前,双方正在按照达成的协议履行各自的义务,消委会也正密切关注双方协议的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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